原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受贿案一审宣判 受贿金额逾二点三六亿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近日原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经法院审理查明苟仲文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赛事审批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二点三六亿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苟仲文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部分赃款赃物已被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苟仲文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此案的审理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展现了党和国家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苟仲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本应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却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了国家体育事业的公信力破坏了体育领域的政治生态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是罪有应得
体育事业关乎国家形象和人民健康体育系统的廉洁公正至关重要苟仲文案的查处再次敲响警钟反腐败斗争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任何腐败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此案的公正判决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强化了法治权威对于净化体育行业环境推动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我们要以此案为戒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筑牢制度笼子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国法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党和政府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打击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法犯罪行为苟仲文案的宣判彰显了这一贯立场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